时间:2023-07-07 11:27来源:组织人事处 【字体: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行政部门: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2号)予以转发,请各部门对照文件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组织人事处
2023年7月7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_( 皖人社办〔2023〕123号)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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