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4:13来源:组织人事处 【字体: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行政部门:
为做好2022年度我院教职工的医疗费报销工作,根据《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补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本年度医药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参加医保的在编在岗和退休人员,在本年度内门诊医药费支出超出个人当年医保账户和医疗补助数额的按规定予以报销,未超出当年医保账户和医疗补助数额的不予报销;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省直医疗报销管理中心统一结算,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自理,住院自付的医疗费用,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部分,予以报销。
二、本次需要报销医疗费用的教职工,在报销前,请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存折到中国银行网点划卡,以确认本人医保账户数额。
三、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四、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需报销门诊费用的,提供门诊病历、用药清单、检查和治疗清单、医疗费用发票;需报销住院部分医疗费用的,请提供住院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住院治疗清单、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销流程:报销者须填写学院报销单,据实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人事处统一审核,财务处复核后,报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
六、由于是年底报销,涉及项目多,审核过程细,工作任务重,报销工作截止时间定为2022年12月2日,漏报者不再补报。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1月23日
编辑: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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