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3 14:00来源:组织人事处 【字体:

  各处室、系部、中心:

  接《安徽省档案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档馆发〔2022〕2号),现予以转发,请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教师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省档案馆_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组织人事处

  2022年5月12日



编辑:王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