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7 00:00来源:组织人事处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90号)和《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专家委员会审议,作出如下决定,现予以公示:
1、同意推荐杨艳、余成发、刘咏松3位同志参加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同意认定张薇同志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3、同意推荐戴安迪、马娜娜、穆汤艳婧、潘琦、施慧、汪婷婷、王磊磊、夏李兵、徐宝战、尹超、张佳玮、张锐英、张云等13位同志参加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4、同意认定常子晨、戈媛媛、黄冰清、黄星星、李婉蓉、刘圣年、刘圆圆、任维、王含、韦姗姗、徐梦、许露露、张雨桐等13位同志任助教职务。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倪奎,0551-63812459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17日
编辑:胡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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