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0 15:47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15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在我院承担一年以上由学院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人员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申请人(无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测试。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6月10日-6月20日)
请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和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中自动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体检(6月12日)
时间:上午8:00-10:30;地点:合肥市体检站(合肥市六安路68号,联系电话:0551-62610039);体检费:100元/人(现金);体检时请携带1张1寸照片。
3.现场确认(6月17日-6月21日)
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个人承诺书一份(在网上报名环节上传的由本人签字的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由学院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7)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8)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4.教务处负责组织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6月25日前)。
5.召开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人员材料,提出审查意见(6月28日前)。
6.公示(6月28日-7月4日)
在校内对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果及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报省教育厅审核(7月9日-7月10日)。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9年6月10日
附件: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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